潍坊医学院2017届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安排
各单位、学科、导师、申请学位人员及相关人员:我校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按照《潍坊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工作会议及图像信息采集
学校将于2017年3月15日(周三),召开2017届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会议,安排论文撰写、论文抽检、答辩等工作,并进行学位申请者图像信息采集。
(一)学位论文工作会议
1、全日制研究生论文工作会议
时间:3月15日,14:30-15:30;地点:新校区教学楼A311。
2、同等学力人员论文工作会议
时间:3月15日,10:30-11:30;地点:新校区教学楼A311。
(二)学位申请者图像信息采集
1、时间安排:3月15日,9:00-11:00,进行全日制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13:30-15:30,进行同等学力人员图像信息采集。
2、信息采集地点:新校区教学楼B208。
3、注意事项:
(1)届时请全日制研究生持研究生证、同等学力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采集。
(2)本次图像采集由新华社山东分社集中进行,请按时参加。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图像采集而导致不能进行学位学历注册,后果自负。
(3)图像信息采集为研究生学历、学位注册所用,请按要求着正装,白色(或浅色)上衣,发型规整。因图像采集背景为蓝色,请勿穿蓝色服装。
(4)为确保图像信息在学位学历注册时能准确链接,请申请学位人员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
(5)信息采集当天,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申请单位同意书》。
(6)拟延期学位申请的同等学力人员请于2017年3月15日前提交《潍坊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延期申请表》。
二、学位论文专家审核
学位论文答辩前,学位论文审核专家组对拟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数据的真实性、统计学处理方法的准确性、论文写作的规范性等进行审核,并在《研究生学位论文专家审核反馈意见表》填写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论文,须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合格后方可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三、论文不端行为检测
学校按照《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所有拟参加答辩人员的论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匿名评阅、答辩环节。学位论文通过专家审核后,在规定时间提交论文的主体部分(即删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文献综述、致谢部分,未删去者导致的重复率提高后果自负)。论文须经导师、学科负责人审核。提交电子版论文的同时,须提交纸质版论文全文1份,连同《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审核表》、《研究生学位论文专家审核反馈意见表》和《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申请汇总表》(未提交或人数提交不全的学科不进行检测)交由学科统一报送院(系),院(系)收齐后统一报研究生处。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为“学号—姓名—专业”(同等学力人员论文命名为“同等学力—姓名—专业”),命名不规范者不予检测。纸质版论文要求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论文封面上注明“本人承诺:该论文与提交检测的论文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责任自负”,由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在承诺下方签字。
检测时,院(系)老师到场,检测结果由院(系)老师现场签字确认。论文重复率现场反馈到院(系),由学科通知论文作者。
对于允许进行二次检测的论文,导师须指导研究生进行全面修改,并经过同一专家(组)重新审核通过,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提交院(系)进行二次检测。
四、论文匿名评阅
学位论文在答辩之前按比例随机抽取部分论文进行校外专家匿名评阅。由作者报送定稿论文(封面、中英文摘要、致谢等部分中删除导师和研究生姓名及其它个人相关信息)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Word和PDF版),命名为“全日制—学号—专业”(同等学力人员论文命名为“同等学力—序号—专业”),由院(系)收齐后统一报研究生处,送校外进行匿名评阅。匿名评阅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答辩。
五、论文评阅与答辩
相关要求见《潍坊医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附件)。
硕士论文答辩时间为5月2日-6月2日。请各学科安排具体答辩时间,并报院(系)和研究生处备案。
六、上报省厅学位论文
根据《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鲁学位〔2014〕11号)要求,我省每年对授予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检,为保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学科须报送全部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和汇总表。论文应为学位论文最终版,内容以及格式必须满足《潍坊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否则不予接收。论文报送电子版为PDF格式,并严格按照附件中省厅抽检论文要求进行命名。各学科须将汇总表电子版(Excel表格,见附件)一并报送。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将对抽检“存在问题论文”的指导教师和申请学位人员做出严肃处理。请各院(系)、学科、导师和申请学位人员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七、学位论文的制作与印刷
论文印制应严格执行《潍坊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管理暂行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1、用于评阅和答辩的论文,由学科根据需要印刷,学校不做统一安排,也不承担相关费用。
2、论文答辩后,研究生根据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论文进行最后修改后,将修改无误、导师审核合格的论文(纸质版、Word版和PDF版)由学科交至研究生处,由学校统一印制、上报和存档。
八、授予学位人员信息上报
授予学位人员信息须上报教育部备案。请全日制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专业学位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学位信息填报。信息填报完成后,学生打印信息表并签字,学科汇总后报研究生处。未按时填报、填报不规范或填报错误而影响备案的后果自负。系统开通时间及其他填报事宜另行通知。同等学力申请科学学位人员信息报送见2017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九、学科领取和报送材料
2017年4月20日以院(系)为单位将以下材料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处, 同时领取论文答辩所需的相关材料。
1、各学科论文评阅工作安排;
2、各学科答辩工作安排;
3、各学科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4、答辩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答辩结束后,学位申请人员须认真填写有关材料,各学科要严格把关,将上报的档案材料(使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入自备档案袋中(材料清单置于材料首页)。档案袋注明学号、姓名和学科,连同电子版经学科审核后于6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处,不接受单独报送。所有上报材料请按要求经导师、各院(系)审核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予接收。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请及时访问研究生处主页,并与导师、学科及时联系。各学科、院(系)请按照学校答辩工作时间安排及时报送相关材料,以免耽误答辩和学位授予。
2、所有答辩和学位申请材料是制作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和授予学位等的依据,所填各项内容应由申请者本人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准确,一律用碳素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因填写不规范或错误而影响学位和学历注册的,后果自负。
3、答辩费用支付的相关问题请提前咨询财务处杜老师,联系电话:8462355。
4、请各院(系)将学位授予仪式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各位导师和学位授予人员。
5、学位授予仪式当日,全日制研究生以学科为单位领取学位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需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学位证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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